手机扫一扫 快速报名
婚姻是人生大事,找一个理想的对象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是人们自古以来的美好宿愿和追求,如择偶不慎重或者观念不正确,就可能人财两空,“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由婚姻纠纷或者上当受骗引发的杀人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有关方面要加以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局。
利用婚姻诈骗不但旧社会就很盛行,现代社会依然存在,比较流行的如"放鸽子"、"仙人跳"等等名目繁多,防不胜防的婚姻陷阱,就曾让那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善良的人家,上当受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陷入万劫不复的苦难深渊,痛不欲生,欲哭无泪,饮恨终生。
东晓街道兰花社区主办关于“经营幸福婚姻 提高幸福指数”婚姻防诈骗活动沙龙,由金凤凰集团创始人、婚姻专家刘金老师亲自为你解读婚骗行为及如何预防!
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婚姻诈骗。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婚姻诈骗认定条件: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材质。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活动主题】∶2019年民微《经营幸福婚姻 提高幸福指数》“婚姻防诈骗”互动沙龙
【主办单位】∶东晓街道办事处 兰花社区党委 兰花社区居委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金凤凰婚姻家庭社会服务中心
【活动时间】∶7月24日 14:30-16:00
【活动地点】∶丰湖大厦丰瑞阁403(兰花社区党群中心1楼)
【报名对象】∶社区居民30人,招满即止,敬请谅解
【参与惊喜】∶活动结束后会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婚姻诈骗怎么认定
找到感兴趣的活动,提交报名信息;
在线支付费用,也可以参加活动时现场支付;
现场签到,参加相亲活动;
有心仪的对象,进一步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