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上了“黑名单”的雇主,即过去曾经通过移民输入或合法化办法递交过申请,但未完成签署雇工合同手续者。当地方劳动局在核实申请时发现这种记录,则自动拒绝申请。参加上述集会的人员解释说: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自动拒绝,而是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雇主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应该允许他们完成这次的合法化手续。还有一些条件也应该更灵活,比如如何衡量申请人的全家收入水平。
主要的障碍还是证明移民2011年已在意大利的文件,多数被拒绝的申请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虽然国家律师局曾经确定以“公共机构”的证明为准,但仍有很多疑问未得到解决,有些省份对此比较放松,在那些地区申请的移民就比较幸运。对于这一点,上述提到的通知也将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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