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瑞典签证
办理去瑞典三个月之内探亲者,请提供下列材料:
1.每人填写短期签证表一份(正面填好后,将下面小条撕下,翻过单面复写纸填写反面。表中每一个问题都要回答,特别是农行成员一栏,儿女均填。在瑞典的地址请不要填工作单位,如有漏填,责任自负。申请人必须签字,否则将不予受理。)
2.两张二寸近照
3.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英文或瑞典文邀请信,(请注明访问时间期限,访问目的,费用由谁承担,邀请人必须签字)
4.请出示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原则上谁出资谁必须出具本人的银行存款证明,若双方各负担一部分费用则双方都必须出具各自的存款证明。
5.瑞方邀请人护照影印件(含签证有效期部分)
6.填写问题表及亲属关系表
7.如申请人现在有工作,请单位出示探亲方友后仍有工作的英文证明。
8.从1998年1月1日起,签证申请人民币250元。(递交材料时缴付)原签证费260元取消。
9.申请人正本护照 材料准备好后一起寄到或送到瑞典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处。
申请者可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定居: 结婚 - 单身公证书正本 父母, 子女 - 亲属关系公证, 出生公证 配偶 - 结婚公证 以上均须提供瑞方关系人护照影印件
2.学习: 入学通知书正本和经济担保书(自保,三国保均按每月6300克朗 计算,一年按十个月计算。)
3.工作: 邀请信及工作许可申请表
4.探亲: 配偶或子女, 父母的英文或瑞典文邀请信及经济担保书,护照影印件 (含签证有效期部分),结婚公证(配偶探亲者提供),小孩探父母 应提供小孩出生公证书,父母探子女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16 岁以下儿童探亲须有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
担保: 担保人应出据一份声明,表示愿意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同时应注明 担保金额及期限,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为避免耽误您的申请,所有申请者在表格后申请人地址一栏中,请填写清楚 文地址,姓名及邮编,所提供材料必须有英文或瑞典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