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签证是发给已经在意大利合法定居的外国(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公民的部分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在意当事人负担的父母,特殊情况下的其他亲属)来意大利与家人团聚的签证,只对意大利有效。
所需材料:
1、一张正确填写的申请表,贴近照一张,一人一表。
2、有效护照,要求在签证到期后护照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同时提交印有个人情况信息的护照页的复印件。
3、意大利主管警察局的批准书和在意亲属的居留证复印件。
4、配偶:结婚证书的公证书,翻译成意大利语并认证;
5、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的公证书,翻译成意大利语并认证。
注:如果未成年子女去意大利与父母的一方团聚,需要父母留在国内的另一方出具同意未成年人出国的证明,该证明需要公证,翻译成意大利语并认证(或者到意大利使馆领事处,当着领事官员的面,直接在未成年子女出国同意书上签字);如果父母离异,需出具经过公证,认证和翻译成意大利语的离婚判决书;如果父母的一方死亡,需出具经过公证,认证和翻译成意大利语的死亡证明书,并(根据上述程序)由监护人在出国同意书上签字。
6、中国申请者:如果子女超过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数,需出具向主管部门缴纳超生费的收据,该收据需公证,认证和翻译成意大利语。
7、父母(或其中之一):与在意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书,需公证,认证和翻译成意大利语;经济上需要依靠在意子女的证明文件(例如:在意子女定期向在中国的父母汇款的银行收据等);
8、健康证明书和户口本原件
注:申请以上各类签证时,签证处可能要求申请者出具其它必要的各种材料,有时还需经过翻译和认证。